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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岢岚法院巧断“黄牛案”
2024年01月02日 10时40分  

一头消失的黄牛引发邻里双方大动干戈,还闹到派出所……最终在岢岚法院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阿梅和丈夫阿成在岢岚县某村饲养了33头牛,去年6月,阿成将牛放养到该村山头。去年8月,阿梅和同村的大明在牛群身上做记号方便认出,彼时,2岁黄牛也在其列。去年9月,同村邻居李四在山头看到该黄牛已产下牛犊,便将此事告知阿梅并拍照留存。天气渐冷,阿梅欲将牛群赶回家中饲养,下山时却不见黄牛和牛犊的踪影,阿梅心急如焚,四处寻找却未果。

为了找到黄牛和牛犊,阿梅隔三差五便去放牛山头寻找,半月后,偶然在邻村大勇的放牛群里发现了黄牛。在多次与大勇协商拉牛未果后,阿梅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大勇把该黄牛和牛犊归还,大勇却说黄牛是自己饲养,并不是阿梅所有。双方各执一词说法不一,因此发生争执,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却无功而返。

去年11月,阿梅将大勇诉至岢岚法院,要求对黄牛进行基因鉴定从而确定归属。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做基因鉴定费用高昂且时间较长,便通过双方当事人庭前陈述,并叫来与双方都交好的且了解双方饲养牛情况的郭某某进行调查了解。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分别要求双方对该牛和牛犊的放养地点、样貌特征、生产时间等进行回忆。在大勇的描述中,法官掌握到,大勇一直将自己的牛群交予他人代为放养,自己对牛群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

“师傅,您帮大勇一共放养多少牛?这头黄牛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产的牛犊还记得吗?”法官问。

“就在某某村的山头上,牛太多具体情况我也记不清。”师傅回答道。

“虽然放养的牛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母牛都在同一时间产崽,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法官在心里盘算着。

“法官,这就是大勇的牛,当时母牛生了牛犊我还给他发照片了。”师傅说着便掏出了手机。

“照片我看了,不过刚刚你还说记不清,怎么现在又能找出照片来?”法官接着问。

面对法官的连连追问,放牛师傅语言含糊不清、前后自相矛盾,不能够准确、不假思索地对问题进行回答。

由于大勇和放牛师傅既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在庭前陈述中的表现也无法让法庭相信其辩解,于是,法官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通过大勇聊天记录里的照片与阿梅提供的牛的体型、特征及颜色进行比对,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案件事实作出了判断。

原来,放牛师傅在放养途中不慎将大勇牛群中的牛弄丢了一只,恰巧碰到阿梅的黄牛产下牛犊,为了交差便将该黄牛与牛犊赶入大勇牛群中充数,本想着瞒天过海,却没想到阿梅竟找到了黄牛。

水落石出后,经过法官释法析理,双方就黄牛归属纠纷案达成和解,大勇归还黄牛及牛犊,阿梅支付大勇300元牛犊奶粉费并当庭撤诉。至此,这起民事纠纷圆满处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群众利益无小事。岢岚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为百姓解纷扰,为社会守安宁。

(忻州中院供稿)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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