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正文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多样重点突出
2022年06月06日 10时15分   忻州日报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等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把安全知识普及到基层群众,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重要部署,以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推动基层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忻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主任由市政府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市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主要活动

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6月初,市政府安委办举办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揭开我市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序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奏响全市“安全生产月”的开幕曲,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组织“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着手,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应急安全类作品,运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现场活动将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应急装备展览、应急先锋队伍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主流媒体走进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同时要邀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主播走一线”“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宣讲、教育培训、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各种形式,推动向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切实统筹安全和发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通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把握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强化十五条措施落实,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2.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举办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法守法倡议等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安全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随手拍”等活动,调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结合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及时部署推进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整改,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充分报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开展“安全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今年6月至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区域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邀请主流媒体,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报道要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燃气安全集中治理、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以及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等重点内容,采取座谈了解、随机采访、明察暗访、举报线索跟踪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震慑。各县每月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

5.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

各级应急、农业、公安、教育、妇联、工委、城管等安全宣传“七进”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宣传网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方案要求,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平安校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安全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等活动;要健全“消地结合”工作机制,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覆盖面广、传播更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要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作用,各安全宣传“七进”典型创建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特点,制作宣传教育读本、视频以及宣传手册,宣传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安全宣传“七进”走深走实;鼓励安全文艺作品创作,收集优秀安全文艺作品,拍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文艺作品“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关注安全、参与安全兴趣,在活动参与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6.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企业、楼宇的广告牌和显示屏,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宣传短视频,飞播安全警示信息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各企业要制作警示教育宣传材料,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宣传视频,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座谈会,深刻分析每起案例背后的原因,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7.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8.组织安全知识竞答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抗灾为重点,推出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答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救灾抗灾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市政府安委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举办全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忻安办函〔2022〕20号)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由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答活动,以及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按照《市政府安委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忻安办函〔2022〕19号)要求,积极参与作品征集。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搞好统筹 确保活动实效

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充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工作,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新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运用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现场采访报道等方式扩大“安全生产月”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组 稿:李 涛

设 计:胡景丽 陈 玲

(责任编辑:梁艳)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