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末,全县GDP完成72.8亿元,较“十三五”初增长29.1亿元,增幅66.59%。
财政总收入完成19亿元,较“十三五”初增长8.1亿元,增幅74.3%。
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28037元、7582元,较“十三五”初分别增长6324元、2757元。
数据来源:宁武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