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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科研工作者应当坚守的底线
——访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赵玉仙
2020年09月17日 11时15分   文明网

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创新型新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在这一关键时期,如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11月23日,记者采访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赵玉仙。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和底色。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坚守诚信是一种底线。”赵玉仙说,科研诚信不仅能够实事求是反映科研成果,更是尊重科研人员价值和尊严的体现。科研诚信建设应当贯穿项目申请、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研活动全过程。

新研股份作为国内农机具制造行业的首家上市企业,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致力于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始终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公司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各个环节。“在项目申请环节,我们会对公司科研实力进行评估,然后签订相关协议和任务目标书。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结题,会及时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赵玉仙说,公司还通过设立技术委员会,加强对科研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原则。2012年起公司连续被认定为全国农机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乌鲁木齐市科技信用A级企业。

“科研诚信建设对企业而言就是对消费者负责。我们会对每一项科研成果进行现场试验,确保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赵玉仙说,每年公司90%的科研人员都会到作业现场进行机具试验,验证机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可靠性,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指导解决。

赵玉仙强调,除了加强对科研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还应当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政策上约束、制度上激励,才能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赵玉仙说,公司每年将销售收入的8%投入科研中,同时制定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加大奖励力度,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同样重要。”赵玉仙强调,教育重在“防患于未然”,当科研诚信意识和负责人的行为规范内化为科研人员的习惯和自觉行动时,科研失信行为就不会出现。公司对本单位科研人员以3—5年为周期进行全覆盖核查,跟踪了解每个科研人员的成长轨迹,既是鼓励创新,更是保护创新。

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紧锣密鼓出台,科研诚信建设打出政策“组合拳”。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制度化建设、具体的工作措施等方面对科研诚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也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7月,《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发布,明确指出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建设完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其获得政府奖励和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等。

“科研诚信是每一个科研工作者应当遵循的基本价值,科研诚信建设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这样才能构建潜心科研、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赵玉仙说。(记者 谢慧变)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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