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民法典宣传专栏>>正文
以案说法|提前还款后,利息如何计算?
2022年09月09日 15时40分   人民网

案例

小李向小刘借款10万元,为期1年,年利率为14%。半年后,小李因为彩票中奖,就与小刘协商提前还款。小刘同意了,但要求小李按1年借款期限来支付利息。小李不同意,只愿意支付半年的利息。小刘的做法合法吗?

以案说法

违法。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责任编辑:蔡文斌)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