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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合同一方名称改变,影响债务履行吗?
2022年09月06日 09时51分   人民网

案例

小张向A合作社贷款并签订了贷款协议,为期3年。不久,A合作社改为A农商银行。贷款到期后,小张以合作社改为商业银行,原先的贷款机构不存在为由拒绝还款。小张的理由成立吗?

以案说法

不成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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