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民法典宣传专栏>>正文
以案说法|房屋没有登记,可以取得所有权吗?
2022年08月20日 11时17分   人民网

案例

小华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了全部房款,从该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拿到了房屋钥匙并装修入住,但一直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小华是否取得了此房屋的所有权?

以案说法

没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如果小华没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登记,就没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蔡文斌)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