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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1年8月26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08月30日 10时04分   忻州日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志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做实做细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合理把握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强化政府债券风险防控,定期分析评估并警示债务风险,稳妥安排偿债资金,确保不发生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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