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公示公告>>正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2021年08月10日 10时21分   忻州日报

《忻州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促进条例》经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卢相汀)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