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静乐县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绿色发展,重点打造“两山五河五沟一园一廊道一中心”生态格局,积极构建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及环境优势,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该县紧紧围绕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坚持发展与环保并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坚定践行“一泓清水入黄河”战略部署,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构建完善齐抓共管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加强企业帮扶,提高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执法监管并重,统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交通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量,形成治污合力,全力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汾河干流水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果。
大气方面。全面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措施。集中攻坚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散煤燃烧、餐饮油烟、涉气企业等的监管力度,烟花爆竹、燃煤旺火等禁燃禁放工作管控到位,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佳绩,无卫星监测火点、无大面积焚烧现象,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保持87%以上。
水方面。深入开展汾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面推动“河长制”,开展农村环境排污口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流域水质优良。在汾河两岸及三山新增绿化面积2.6万亩,汾河县城段新增水面30万平方米,新增绿植17万平方米,县域内汾河流域河西村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县境内未发现劣Ⅴ类水体;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逐步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
土壤方面。加快重点地块隐患整改,加快污染地块修复,土壤环境稳定向好。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进一步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新高度。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静乐县将持之以恒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奋力书写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好篇章!(记者张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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