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寨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稳步推进蓝天、净土、碧水三大保卫战,全面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坚决抓好全县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五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省、市、县中央环保督察的工作要求,出动100余人次对区域内各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责令改正,对21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县域内11家煤炭企业加快建设全封闭储煤棚,对2家花岗岩矿山开采企业、21家花岗岩加工厂就废石废渣存放不规范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文件。通过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等途径,有力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1年, 县域内空气质量实现优良天数334天,优良率91.8%,PM2.5浓度下降20.8%,二氧化硫浓度下降28.6%,二氧化氮浓度下降15.4%,PM10浓度下降6.2%,一氧化碳浓度下降23.1%,臭氧下降2.9%。全省、全市排名均为第一。
2022年,五寨县1—12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一,综合指数为2.79、优良天数比率92.1%。
永续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县域内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再提升行动,依法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持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2022年,五寨县被省生态环境厅命名为第一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成为五寨生态环境守护人永恒的追求。在市生态环境局和五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更有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全体干部员工的不懈坚守、履职尽责,五寨县生态环境工作一定会谱就更美华章。(记者张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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