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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强化互联网医院监管
2025年11月17日 10时13分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秦洋)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正式印发《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记分管理机制,将不良执业行为与医疗机构校验直接挂钩,构建起“记分—惩戒—整改”的闭环监管体系,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保障群众互联网就医安全。

此次省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依法完成执业登记的互联网医院,其中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确保监管覆盖省内各类互联网医疗服务主体。《办法》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明确了88种从轻微违规到严重违法的互联网不良执业行为,并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处以1至12分的记分。《办法》还明确,“行政处罚与记分并行”,机构若因不良行为被处罚,监管部门将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不得用记分替代处罚,也不得用其他方式替代记分。同时,记分结果还会与互联网医院“校验资格”直接绑定,机构在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或超过上限,将会有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期间不得开展执业活动。

据了解,此次《办法》的出台,是我省针对互联网医疗监管的制度创新。通过精细化记分规则,我省既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执业红线”,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可操作的执法依据。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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