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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发布
河湖治理迈向“增福祉 促发展”
2025年09月12日 09时57分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桦)9月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山西省地方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日前批准发布,为我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综合评价提供规范依据和技术支撑,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导则》从幸福河湖评价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等7个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评价内容”包括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绿色水经济、科学水管理、公众满意度8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旨在通过全面、科学的评价,推动河湖治理从“保安全 保生态”向更高层次的“增福祉 促发展”迈进。

8个一级指标中,“防洪保安全”从防洪达标率、河流畅通性等方面提出要求;“优质水资源”对供水水量保证程度、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明确;“宜居水环境”提出水质状况、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四乱”问题整治完成率等形象要求;“健康水生态”从生态流量保障率、水土流失治理完成率、鱼类及水生植物群落状况等方面提出保障河湖健康的内在要求;“先进水文化”对水文化遗产保护、水文化载体建设、水文化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绿色水经济”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方面为经济社会助力;“科学水管理”明确河湖长制落实、日常管护、智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公众满意度”则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请社会公众对幸福河湖建设多方面成果进行评价,营造幸福河湖共建共享共评新模式。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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