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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重点向四类地区倾斜
2025年09月11日 10时50分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日前,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修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加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省级统筹力度,重点向四类地区倾斜。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预算资金。现阶段补助经费支持方向包括: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我省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山西将加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省级统筹力度,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脱贫地区倾斜。

其中,县(区)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对于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按实际需要保障学校取暖、水电等基本运转需求;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同时,各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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