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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二手房交易今后可通过手机缴纳契税
2020年08月15日 11时08分   山西新闻网

原标题:我省二手房交易今后可通过手机缴纳契税

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快速办理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该局推出自然人不动产交易“网上缴税”轻松办,全省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缴纳契税通过手机即可轻松办理网上填报、网上缴税。

山西省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家,通过山西税务公众号办理网上缴税,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如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如纳税人已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如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如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自然人不动产网上办税操作也很简单,只需要纳税人关注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下方【微服务】菜单栏,选择【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纳税人点击【登录】,选择【个人办税】后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完成的纳税人点击【登录】,选择【个人办税】后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不动产网上办税】。

进入用户须知界面一定要阅读仔细,如有不懂可以先咨询,切勿盲目操作。仔细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温馨提示:存量房(二手房)仅支持住房、上传取得房屋方式为买卖,所占份额为50%、100%的业务。目前为纳税人提供两种办理模式,支持自行申报和代理申报。房屋信息确认,权属转移对象、权属转移用途可进行选择。买方、卖方信息确认后上传双方信息。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时,系统将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不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系统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不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根据交易价格、外部评估价格等,系统自动给买卖方计税。当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时,计税结果由税务人员计税。

当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可通过登录山西税务完成缴税。当收到审核信息不通过的短信时,纳税人需根据审核不通过的原因进行修改。

最后,点击【税费缴纳】,查询到交易信息,查看待缴款的信息,点击【查看二维码】,目前仅支持云闪付缴税。税费缴纳后,点击【查看完税证明】,可开具完税证明。(记者 贾蔚然)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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