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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四项举措撑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蓝天”
2023年05月23日 09时41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理念落实到案件具体办理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防线。

注重庭前调查。案件受理后,及时通知被告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依法为其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严格执行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平时表现等综合情况,摸清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感化挽救的切入点,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审判教育并行。在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不戴械具,实行不公开审理。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庭审中以审判人员为中心,充分调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治、道德、亲情、认罪伏法等全方位教育。沟通时态度严肃又不失和蔼,语言通俗易懂,从而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尽可能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案情特点及被告人家庭情况、心理特征,在裁判文书后写上“判后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和道德感化。

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开学季、毕业季、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儿童节等全年重点节日和特殊时段,紧密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扫黑除恶、反诈防骗等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等活动,通过讲授法治课、召开法治报告会和座谈会、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观看教育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条文解读、应急常识、自我保护技能等进行融合宣讲,努力培养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尚法用法。

加强跟踪帮教。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看守所、学校和未成年被告人社区,对实刑少年犯开展判后跟踪帮教,采取面对面谈话、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回访帮教等活动,及时进行帮教,鼓励其以健康、积极的心态回归社会,重新做人,防止其违反法律法规或再次犯罪。协调有关部门对缓刑人员实行有效的社区矫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帮教,防止判后重新犯罪,使失足的未成年人尽早尽快重新回归学校和社会。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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