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剑雄)全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煤炭集运站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推进会后,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大气环境科和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核查组,分赴五台、代县、繁峙、岢岚、宁武、神池、五寨、河曲8县,对我市27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球团企业和28家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的煤炭集运站进行了现场核查。
4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煤炭集运站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煤炭集运站未封闭煤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是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忻州市反馈的整改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各相关县(市)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销号清零。生态环境、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举措、加强联动、精准发力、促进整改。各相关县(市)要安排专人与有关企业深入对接,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对逾期无法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球团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淘汰,对在12月底前未能按时完成煤炭集运站无组织排放治理的企业要停产整治,同时严禁边生产边整改。市政府专项推进会结束后,相关县(市)和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在全面开展摸底核查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对未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煤炭集运站无组织排放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未完成治理不得恢复生产;加强对已完成改造的企业督促指导,开展销号工作。建议代县、繁峙县政府,对9月底超低排放改造无望的球团企业及早实施关停;建议煤炭集运站无组织排放治理相关县政府,对于连续多年停产、改造无望的企业实施断水、断电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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