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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集中整治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2020年12月24日 10时43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12月19日,有热心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忻州城区长征街原二八二巷内,一洗车店用锥筒凳子等物品长期霸占门前公共停车位并将停车位涂抹,导致过往司机和周边住户停车难,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有序的停车环境。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大队长张卫国。他介绍说:“接到市民反映后,队里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经过民警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洗车店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现场清理了停车位上的障碍物。下一步队里将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是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私有领地,任何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必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希望广大市民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则,不要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记者张志远)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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