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定襄县制定《关于在干部选任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用于全县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入手,定标准明标尺、多角度多方位、重激励强导向,破解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难问题。
定标准明标尺,明晰评价标准。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遵循,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标准。从初始推荐提名环节、干部动议“六查”环节、讨论酝酿意向性人选等8个环节,制定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方面考察内容。并配套25条负面清单及政治标准反向测评表,明确标准,方便干部对照自省和干部群众对照打分。测评表对应实施办法5大类25项内容,设置总分值为100分。考察对象分值在90分以下的影响提拔。
多角度多方位,全面掌握情况。一是延伸考察谈话范围。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在常规谈话范围的基础上,把配偶、亲属、服务对象等纳入考察谈话范围。考察组要向谈话人员提供政治标准负面清单,对反映出的政治表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核查,问题线索没有查清的,一律不再履行干部任免程序。专项谈话了解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黑恶势力保护伞、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凡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一律暂缓履行干部任免程序,并启动调查程序。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微动向,及时发现干部政治素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双签字制度,即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由干部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出具干部政治鉴定意见、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说明,包括政治立场表现、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风纪律情况、缴纳党费情况,并明确考察对象是否存在政治标准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情况。三是坚持“一时”与“一贯”表现相结合,综合近距离考核、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结果、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结果等实行“多考合一”。着重考察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重激励强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将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第一标准,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能耐再大也不使用。根据干部政治表现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道德情操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重政德、知敬畏、守规矩。落实干部政治表现考察责任,对考察工作中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严重失职失察等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王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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