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岢岚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党纪处分过程作为教育感化违纪党员认错悔错的思想转化过程,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处分决定“后半篇文章”。
严肃执行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向受处分当事人所在单位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坚持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当作警示教育课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落实调整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等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及时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完成执纪问责工作“闭环”,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细回访教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遵循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以上门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通过回访本人及其工作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达到“回访一人、温暖一人”的效果。
做实以案促改。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督促发案单位查找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升监督效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持续跟踪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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