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忻府区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实现了警示教育的“放大效应”。
严格处分流程,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宣布处分决定前,既要事先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深刻认识和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决定,也要求宣布地点要布置得庄重、严肃,并悬挂党旗和国旗,宣布人员须着白色衬衣、佩戴党徽。同时,案件审理部门和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要协同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增强纪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完善处分决定宣布制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明确在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宣布,面对面批评、面对面总结、面对面吸取教训,将宣布处分决定会议变成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点评、一案一教育,让每一个案例都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表态发言、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结、召开反思座谈会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应。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自省自警自励效果。督促所在党组织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把案例当教材,举一反三,剖析总结,对比对照,查找自身,抓早抓小、抓倾向抓苗头,达到趁热打铁、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报记者 郭剑峰 通讯员 冯 媛 张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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