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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履责督导谈话
2018年09月20日 10时4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赫在荣 通讯员韩波)9月13日,市公安局局长杨梅喜与各分(县)局局长逐一进行扫黑除恶履责督导谈话。

杨梅喜听取了各分(县)局局长扫黑除恶履责情况汇报,对宣传发动、专案侦办、线索核查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导,有针对性地为各分(县)局指出了努力方向、工作重点,提出了任务要求。

杨梅喜要求,一是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县级公安局长又是维护一方稳定的主要责任人,要牢牢扛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用实际战果体现政治担当。二是必须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作为公安局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亲自研究、亲自上阵。各分(县)局局长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按照要求对所属派出所所长逐一进行谈话,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让全体民警、辅警人人知责、人人履责。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方面,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锻炼干部。另一方面,对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基层所队长,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打通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必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第二,要提高线索摸排的成效,努力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第三,要与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对扫黑除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反馈,提出治理意见,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合力。第四,要开展延伸打击和治安乱点整治。第五,要组织好队伍集中整肃,要将队伍整肃和扫黑除恶、治安乱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敢于刀刃向内,提升队伍素质和纪律性、战斗性。

各分(县)局局长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表态承诺。

(责任编辑: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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