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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8年05月25日 10时52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五台县纪委监委

本报讯 五台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的治党理念,紧盯“关键少数”、正确把握“大多数”,全力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落地生根。

聚焦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以纪为尺,层层设防。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涉及领域宽、性质和形势复杂,又直接损害广大群众利益。在监督执纪过程中,针对漠视群众利益,虚报冒领、巧取豪夺、雁过拔毛、克扣侵占、瞒上压下等问题,严格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第二种形态,通过约谈函询、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和微腐败,正风肃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加强谈话监督,抓早抓小,形成常态。将谈话监督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手段和遏制腐败增量的重要抓手,对倾向性问题谈话提示、对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对苗头性问题谈话警示、对轻微违纪问题谈话诫勉。今年1 至4 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332 件,其中谈话函询114 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02 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诫勉谈话5 人、约谈15 人。

严肃执纪审查,有腐必惩,精准打击。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加大对“关键少数”的查处力度,通过立案审查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问责的重要事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1 至4 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计立案84 件,结案71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 人,其中党内警告56 人、党内严重警告13 人、开除党籍2 人。(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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