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区),其中忻府区1件、代县3件、静乐县1件、五寨县1件。
5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六批群众反映问题7件,涉及4县(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静乐县2件、保德县1件。
5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群众反映问题6件,涉及4县(区),其中忻府区2件、代县2件、宁武县1件、河曲县1件。
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我市已将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全部移交所涉县(区)办理,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