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晚,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十四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3件。其中重点案件2件。另第十二批1件。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15日,督办的4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其中,确认不属实2件;确认属实1件;确认部分属实1件。对于属实和部分属实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共罚款3万元,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4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