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晚,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十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4件。其中重点案件2件。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11日,督办的4件群众反映问题全部办结。其中,确认部分属实3件,不属实1件。对于部分属实及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共罚款5万元;共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4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