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0日晚上,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二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4件。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3日15时,督办的4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其中,代县确认属实的3件;保德县确认属实的1件。对于属实及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限产停产2件、罚款41.5万元、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人;目前保德县已经启动了问责程序,由县纪委和县监委开始进行调查和审查,拟对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代县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处分,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