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晚11点,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一批群众反映问题共4件,其中重点问题3件。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2日15时,督办的4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其中,宁武县确认属实的1件,不完全属实的2件,忻府区确认不完全属实的1件。对于属实及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宁武县对7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相关负责人由县委、县纪委和县监委进行了约谈;忻府区对10名相关负责人由区委、区纪委和区监委开始进行调查和审查。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