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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三单位未按时完成管线施工任务受到总指挥部通报批评

2017年08月23日 10时37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树彬)8月21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下发通报,对市水务集团等3家未按时完成管线施工任务的单位进行批评。

8月14日下午,总指挥部召开例会,拟定了利民西街、长征西街北巷、和平东街南二巷供水、供热、燃气管线工程的完工节点,市水务集团、热力公司、燃气公司负责人均承诺能够按时完成任务,责成市供气供热管理处负责督办供热和燃气管线工程,市水务集团负责督办供水管线工程。

8月19日,总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对以上施工任务进行了现场核查,长征西街北巷和和平东街南二巷供水、供热、燃气管线施工任务均未按时完成,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令行禁止,经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市供气供热管理处、忻州水务集团、忻州热力公司、忻州燃气公司提出通报批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总指挥部写出书面检查。

总指挥部要求,城区各重点工程已进入施工的关键阶段,各参建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所有参建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求,认真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总指挥部强调,针对沿线单位、小区较多、施工情况复杂的长征街北巷、和平东街南二巷和老城区各条道路,相关项目部、施工单位、管线单位更要统筹考虑、密切配合,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进场次序,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各项施工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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