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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 忻府区一男子被刑拘
2017年07月11日 10时48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政治安管理大队侦破一宗故意毁坏公交站台广告灯箱案件,受损价值3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寇某(男,39岁,忻府区人)。

今年5月份以来,市公安直属分局巡特警大队PTU巡逻民警在市区巡逻过程中,发现慕山路、建设路、牧马路、通岗路等路段的公交站台十余块广告灯箱被人故意毁坏,严重破坏了优美整洁的市容市貌。针对此情况,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分局市政治安管理大队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侦查民警对所有案发现场勘察发现,被毁坏的公交站台广告灯箱所处的位置都比较偏僻,周边没有小区单位,行人稀少;灯箱玻璃都是经外力强力冲击后整体破碎,并且灯箱里面的广告布上都留有直径约1厘米的圆孔。随后,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周边,调取了大量视频监控、卡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案发现场附近的环卫工人进行走访调查。

经过余天的缜密侦查,民警终于将嫌疑车辆及嫌疑人确定。7月7日早6时,侦查民警在七一北路钨丝厂宿舍院内将涉嫌故意毁坏公交站台广告灯箱玻璃的嫌疑人寇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上缴获作案工具弹弓一把、5毫米直径钢珠一袋。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寇某,于5月3日至6月中旬期间,为寻求感官刺激,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持钢制弹弓将市区慕山路、建设路、牧马路、通岗路等路段偏僻处的公交站台价值3万余元的10块广告灯箱击碎损坏。

目前,犯罪嫌疑人寇某已被市公安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张志远 付玮)

短评: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政府部门在城区道路拓宽改造、路灯亮化、树木绿化、箱体广告美化等方面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优美的市容市貌靠大家共同来维护。市民朋友要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做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同时提醒市民朋友,如发现有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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