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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基建工程总指挥部印发《忻州城区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倡导安全文明施工 确保城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2016年04月26日 09时45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树彬)近日,忻州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专门印发《忻州城区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总指挥部各职能组,各分指挥部、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线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克服麻痹思想,查找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

《忻州城区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忻州城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范而制定的。共6章47条,其中在第一章《安全管理》中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第二章《文明施工》中要求,市区内新建、改造道路工程要设置硬质围档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要坚固、整齐,高度不低于1.8米。市区以外新建道路工程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在居民区、行车道、人行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志及高度不低于1.2米的临边防护。通过沟槽的自行车、行人临时通道要坚固安全,宽度不小于2米,通道两侧要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封闭路段为行人、自行车预留的便道要整洁、平坦,夜晚要有充足的照明。在第六章《处罚》中规定,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根据安全隐患危险程度、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对企业处以3000元至10万元罚款,对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0元至10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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