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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多举措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2018年06月08日 10时14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今年,河曲县安排拨付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7075万元,实施贫困村土豆保鲜库、村级光伏电站、产业发展、引黄工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等项目。为此,该县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扶贫成效。

——精准有效使用。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把资金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训主体,用于支持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建立金融风险补偿金和扶贫贷款贴息,建立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

——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要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完成项目申报、推进、检查、验收及后续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线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监委、检察、审计、财政的监督。资产收益项目要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单位深度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资金监管,全面负责资金使用安全。要及时将资金及项目计划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高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

——严格公示公告。部门要在政务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扶贫信息平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乡镇要在政务公开栏、农廉网或县乡门户网站上公布,项目村也要公示资金使用计划和扶贫项目成果、资金效益等,并对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公示。项目结束后,要设立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总投资、财政投入、项目规模、完成时间等。不得拒绝公开、暗箱操作、公开虚假信息、缩短公开时间。未公示公告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加快推进项目。总要求是:项目资金拨付以后,60天内必须完成项目的立项以及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30天后项目必须开工建设,项目竣工不能超过预期30天,竣工后30天内完成决算,15天内完成验收。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项目检查考核,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评估,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严厉查处腐败。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贾金理)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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