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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启动2017年征兵工作
2017年08月04日 10时55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强军号角今奏起,又是一年征兵时。日前,我市2017年征兵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展开,记者从我市征兵办了解到,今年我市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9月10日起运新兵,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

征兵工作是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征集高素质兵员是强军兴军的重要保证。此次征兵的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大学生征集工作为重点,将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属于征集范畴。其中,征集的女青年应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征兵工作中,对具体征集年龄要求如下,男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需年满18至22周岁。此外,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应征入伍。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将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参军报国、拥军优属氛围一直非常浓厚,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应征报名,特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征集。有意向者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者,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有意向的适龄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了解政策法规,应征报名。(实习记者 王君 通讯员 王安琪)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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