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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2017年07月12日 11时44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7月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全文如下: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是新时期教育流通量的重点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经过多方面努力,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整体规范,但仍有个别地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规招生行为监管不力,致使个别学校乱招生、乱扩轨,严重干扰了招生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市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办〔2015〕4号),全面规范、统筹市域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对个别学校乱招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彻底纠正,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二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基本依据。各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在规定招生范围外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无计划和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是严格中考招生录取程序。普通高中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均需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程序,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报考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网上统一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和擅自组织招生;不得以减免学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奖励招生人员、虚假宣传、提前交费、委托中介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涯,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四是严格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程序。普通高中学籍注册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市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严禁为跨区域或本地其他学校学生空挂学籍。

五是切实加大宣传引导。要督促市、县教育局和招生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各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及有关政策。要认真组织做好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家长、学生和社会关切。要把握舆论导向,让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理性选择学校,防范招生中介诈骗、违规招生等行为。

六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违规招生的整治处罚力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

对普通高中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市招生、空挂学籍等问题,必须责令其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对有令不行、有错不纠的,要采取行政问责等措施,切实保证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政府履职的问责追责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过程和结果要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畅通普通高中违规招生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

2017年新学年开始后,各市要组织专门力量就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对今年的高一新生要逐一核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群众反映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随机进行招生专项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地方,要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市级政府要将2017年本市普通高中招生专项督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以公函形式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351-7676300、3040914。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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