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周密部署,念好“广、全、精、统”四字诀,统筹做好地名普查基础工作。
——收集资料力求“广”。在全面整理试点资料的基础上,一方面收集市、县、乡(镇)村志和地名志;另一方面针对专业设施地名,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地名普查成员单位力量,提供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志、水利志、地震志、交通志等专业志书及各类统计表。同时鉴于地名历史沿革的存续性,还专门从太原、北京、洛阳等地古籍书店采购了一批明清时期的历史专书,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历史感。
——调查目录力求“全”。市、县两级分别制订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场所,购置办公设备,组织专题培训,收集相关词条,开展内业处理、外业调查活动,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工作网络,做到资料共享,信息互通。同时,通过实地调查、资料比对等方式,按照地名目录全而不重、全而不杂要求,基本形成11大类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登记填写力求“精”。市普查办对照国务院地名普查规程要求,结合上级部门下发表格,对每类地名需要提供的要素进行仔细梳理。一方面对照调查目录表,做到不缺不漏;另一方面对照各类地名所需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力争将登记表填写完整、准确。同时专门聘请退休教师、史志工作人员成立专家组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登记质量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工作安排力求“统”。地名普查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不仅涉及地名普查基础性工作,还涵盖地名规划、历史地名保护、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一系列工作,具有内在的牵连性和延续性。因而在地名普查工作中,尽可能结合相关工作统筹开展,避免重复劳动。比如将地名普查基础工作、历史地名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归类统计,并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将历史地名坚持恢复使用,以彰显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动主要是为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制定地名调查目录48987条,已入库词条45680条,完成比例93.2%。(宫殿煜郭海清)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