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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7年03月17日 10时32分   忻州晚报

我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 3月15日上午,忻州城区体育广场人声鼎沸。由忻州市、忻府区两级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这里举行。城区大型商场、市场、民营企业、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中心及各大国有银行、保险公司、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汽车销售企业等单位参加了现场活动,并设立服务咨询台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市、区两级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设立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2起,投诉热点主要涉及汽车、家用电器、供热、物流等方面。

在现场,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忻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居美家园商贸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分别代表15家金融企业、23家保险单位、4家商场企业,就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做强制消费进行表态发言,并向行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已于3月15日正式上线,山西消费维权平台已开通,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下载APP进行举报投诉,这标志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已进入“互联网+”时代,平台将和原有的12315消费维权热线电话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图为3月15日宣传活动现场(鲁明强 张雅丽)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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