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老爱亲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中老人的平安喜乐自是牵动着全家人的心。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如期落实了涉及老年人的各项优惠。2月21日记者来到市老龄办进行了采访,了解我市老年人可享受哪些新的福利政策。
出行更方便。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均可免费乘坐我市城区所有城市公交车。据了解,原来老年人需达到70岁以上且持老年证才能免费乘坐公交车,新政策条件较之前放宽不少。
看病更贴心。免收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设置明显的老年人服务标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免费体检一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身体有恙后,将在医院享有更优先、贴心的服务。
游玩更优惠。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旅游景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的优惠;旅游景区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场所,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老有所乐,外出游玩的老年人将享受更优惠的门票待遇。
据了解,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进入旅游景区,这几项优待在办法修订前都是70岁才可享受,从2017年1月1日起,这几项福利均放宽至65岁。同时,国家也更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在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首次提到了“鼓励赡养人所在单位在老年节、老人生日以及生病住院时,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提供便利”。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修订,我市老年人将会有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实习记者 许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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