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年第9号)要求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专家组会商研判,从2016年12月31日0时-2017年1月2日24时,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染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用电量。
三、建议公众在元旦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