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与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城区住户的养狗量迅猛增长。夜幕低垂时分,街头巷尾犬吠之声不绝于耳,宠物犬们在宽阔广场和平整草地上撒欢打闹成了城市的寻常一景。但是,一些不文明现象也随之而来。
一些在街道、公园、小区遛狗的主人对犬只“随地大小便”不管不顾,犬只想“方便”就堂而皇之地在街道上随便解决,留下一坨一坨恶臭难闻的粪便扬长而去,整洁的公共环境被肆意破坏,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被轻易践踏。另一些狗主人在公共场所不牵狗绳,任犬只随意撒欢狂奔,特别是一些如黑贝、阿拉斯加的大型犬,很容易惊吓到路人,一些儿童被吓哭的场景屡见不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忻州市公安局2014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城区养犬管理通告》明确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给犬只佩戴束犬链,束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立即进行清除,未及时清理的,由住建部门参照《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当前正值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携手共建国家卫生城市之际,犬类在公共场所随意排便和撒欢已成为城市环境建设的短板,更是影响创卫成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刻不容缓。另一方面,一些养狗者也应讲公德、提素质,记者见过一些在遛狗时为犬只佩戴狗链,并携带塑料袋、纸板等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文明遛狗者,这些行为都值得赞扬和学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决定着忻州城市文明的形象。(实习记者 郭浩东)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