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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有人吼 一缕清风扑面来
2016年07月26日 10时50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读《歹徒当街抢劫 城管路遇擒凶》有感

蔡咏梅

7月15日,《忻州晚报》刊登了张志远记者采编的一篇题为《歹徒当街抢劫城管路遇擒凶》的文章,这篇文章犹如一缕清风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同时也为城管队伍塑造了新形象。

这篇文章叙述了近日发生在忻州城区的一件感人事迹。忻州市城建支队协管大队四名城管队员在辖区巡逻时,偶遇被歹徒抢劫的谢先生,面对歹徒得手之后不要命的狂奔,四名城管队员毫不犹豫飞奔追逐,经过一番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终将慌不择路的歹徒堵在一居民楼内将其制服,为谢先生挽回了除银行卡以外14000元的经济损失,赢得了市民们的交口称赞。

城建监察队伍是顺应城市建设的发展应势而生的一个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城市容积迅速扩大,人口积聚增加,小商小贩应运而生。素质修养差异加之生活习惯的养成,以及思想意识的淡薄,导致不和谐的现象出现。占道经营、乱涂乱贴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城建监察队伍就是针对有损市容市貌形象的不和谐因素而出现的。城管与小贩的关系犹如矛和盾的关系。本来就是一对充满矛盾的对立双方。小商小贩为了经销方便要占道经营,各种小广告的张贴者利用显眼的建筑物为依托进行低成本的广告宣传……而城管队员却“针锋相对”,你占道经营,我必驱之,你乱涂乱画,我必管之。

如此“针锋相对”的做法势必会影响到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因此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产生分歧、矛盾甚至冲突。在世人眼里,城管是执法单位,而他们执法的对象是为了养家糊口的弱势群体。因此,在感情上自然会同情“弱者”,鄙视“强者”。在社会舆论和广大民众的眼里,城管就是粗暴野蛮的代名词。多少次,城管被网络媒体曝光。其粗暴执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殊不知,任何一支队伍都不可能做到纯粹的碧玉无瑕,以点带面的认识本身就存在意识上的偏差。其实城管队伍并非人们认为的那样。

一年四季风雨无阻的辖区巡逻,苦口婆心地规范部分游商小贩占道经营行为,重复不断地铲除违规者张贴的小广告,粉刷屡禁不止的办证广告,面对单调枯燥工作的同时还免不了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其中滋味有谁会知晓?也许只有自己心里明白。

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城建监察队伍的职责范围就是规范市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还市民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对于一些影响城市面貌的不和谐因素,他们必须行使执法权,规范有碍城市形象的行为。市容市貌需要维护,不和谐因素必须祛除。面对利益受到影响之后,部分群体激烈的言辞,他们只能沉默。他们明白,今日之城管,早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重点关注对象,他们的些许过激言行必将影响整个队伍的形象。于是,他们只能忍着。以一颗包容心面对各种负面因素。

随着城市建设规划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便民市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游商小贩终于有了一处安心安身的经销市场,城管与小贩的矛盾较之从前减弱许多。市民们素质修养也在不断的提升当中,而重塑城管形象,文明执法,道德守法,服务群众,传递温暖早已成为城管队员信心满满的承诺。人人都是义务城管员,处处都是靓丽风景线更是每一位城管队员最美好的心愿。

此次《忻州晚报》登载的这篇文章,无疑为城管队伍增色不少。正如谢先生所言的那样:他们既是城市管理的执法者,也是匡扶正义、为民服务的代言人。他们用实际行动树立城市榜样,向社会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为城管队伍新形象的塑造增添了浓重的一笔。

为忻州城管队员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我想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吧!

相关链接:

忻州:歹徒当街抢劫 4名城管路遇擒凶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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