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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也应“你来我往”
2016年07月26日 09时32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民间有俗语,养儿为防老。可见作父母的都希望自己在年老时,能够有孝顺的子女赡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一家人和和睦睦。但现实生活中却时有老人因赡养问题,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的。近日的两则新闻报道,就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则为年近8旬的李爷爷状告四个子女,称自己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子女却说,老人在年轻时也没有尽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双方互不亏欠,最后在法律的调解下,李爷爷的二儿子承诺赡养。另一则是一男子拒不承担每月支付老人200元生活费的义务,被法院纳入老赖名单。

对于李爷爷的事情,大部分网友觉得有“自食恶果”之缘由,虽然人老了应该得到子女们的赡养,但李爷爷再婚后对前妻生的孩子不管不顾,没有尽到当父亲的责任,在年老无所依靠之时又埋怨、状告自己的孩子,本身存在过错。而对于第二则新闻,网友们大呼过瘾,这一男子有稳定的工作,却连每个月200元的生活费都不愿意支付给自己的父亲,法院将他纳入老赖名单,用这种方式逼他回头尽孝,这也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可喜之处。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赋予我们生命,养育我们成长,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他们。无论在物质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孝敬父母、顺从父母。同时,作为老人也应该体谅子女、关心子女。人心都是肉长的,父母的自私有时也会伤害到子女,只有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才会有和和美美的家庭生活。(许 净)

(责任编辑: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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