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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贷”焉能“贷”出幸福
2021年05月10日 11时03分   文明网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诗经》中很多美好的诗篇都向我们描述着男女之间的纯洁爱情,忠贞专一。自古以来,人们对于浪漫爱情的向往憧憬,本就无关乎彩礼的多少。

看到“彩礼贷”的相关新闻报道,笔者是瞠目结舌,见过“房贷”“车贷”,甚至“职业贷”,而“彩礼贷”的出现,让人不禁对某些不良婚俗产生反思。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应是爱情的归宿,绝不可作为一种物质交易。

“彩礼贷”的出现,是一种价值观扭曲的表现。金融机构有变相地鼓励高价彩礼之嫌,这种宣传助长了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喜事的不良之风,极易引发年轻人对婚姻的焦虑甚至恐惧,这与我们当前所倡导的文明独立的婚姻价值观背道而驰。结婚是情到深入的自然升华,天价彩礼无疑给欲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当头一棒!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不是爱情买卖,不能用彩礼的多少来衡量感情的深浅,甚至是衡量女方价值的高低。

“彩礼贷”极易导致因婚致贫,甚至引发悲剧。天价彩礼的不可承受之痛在农村贫困地区可见一斑。天价彩礼导致的家庭悲剧时不时地触动着人们的神经。我国刚刚消灭了绝对贫困,而一个农村适婚家庭支出的彩礼若远超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则使喜结良缘却不堪重负。

“彩礼贷”乍看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燃眉之急”,但“风光”之后还是需要新婚夫妻甚至是整个双方家庭来予以偿还,并不能带来人生的久久幸福。“彩礼贷”破坏纯朴民风,触及公序良俗的底线。若任由彩礼成为某些家庭敛财的工具,用来发家致富,甚至是以“卖女儿”的彩礼来充当“娶媳妇”的资本而不加以遏制,各地移风易俗的工作必然前功尽弃。同时,这也会导致骗婚、骗彩礼的违法事件层出不穷,让很多“求妻”“求媳”心切的家庭遭受其害。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相信经过春风细雨的浸润式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在不久的将来,天价彩礼之风会得到有效遏制,“彩礼贷”这种噱头也会销声匿迹。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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