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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
2021年01月27日 10时10分   山西日报

联农带农助农富农,农民合作社大有可为。1月18日,《山西日报》发表题为《我省农民合作社带农富农作用增强》的报道,回顾我省农民合作社一年来走过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之路。从中反映出,我省通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有了同步增强,联农带农助农富农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绩的确可喜,给人以极大鼓舞。进入“十四五”、开启新征程、迈好第一步,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全省农民殷切期待,各级党委政府和“三农”工作者责无旁贷。

分类指导明方向,典型案例是标兵。前不久,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公布,全国47家入选,我省新绛县珍粮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曲沃县龙汾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上榜,分别位列“增强服务能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开展联合合作,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类型。另外4个类型是:党建引领强社,提升规范发展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创新经营模式,加强成员利益联结;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动产业转型。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今日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离土离乡,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农业机械进入生产领域,更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户难以跟上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发展步伐。这就决定了,适应日益现代化的生产力发展方式和千变万化的市场供求关系,必须打破原有生产关系定式和生产资源配置。于是,作为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应运而生。实践证明,这是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个体再强大也难免势单力薄,组织起来抱团发展才有力量。增强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不仅要合,更要强。当前,不少农民合作社已经逐渐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但也有部分存在问题较多,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比如经营规模小、经营实力弱、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这是发展初期阶段所无法回避的。随着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必将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合作社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20年,我省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紧紧围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两条主线,加强农民合作社基础性制度建设,有力推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省从优秀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中选拔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实现了辅导员服务范围全覆盖,并联合山西邮政助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令人刮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明确指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牢牢把握其“姓农属农为农”的特质,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下大气力、做大文章,必将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徐补生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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