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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促德是教育应有之举
2020年11月25日 10时53分   文明网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而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离不开一批又一批的好老师,高素质的老师队伍也是办好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高校教师队伍中的一些斑斑劣迹频见报端。承担涉密项目,却无视保密工作纪律,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面对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斗殴,充当“看客”,不管不顾;以学校名义私开培训班,损害学校声誉;在个人微博、学校课堂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还有甚者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等。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这份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自带光芒,人们从不吝惜用伟大、光荣、无私、崇高这样美好的词汇来形容她。而少数害群之马的存在,却令这份职业蒙尘。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是摆在高校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党和国家一直以来也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此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提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印发,都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供了遵循。

当前,我国拥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教育部此次印发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这次出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是对此前一系列文件有针对性的细化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导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制度,对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教师要赢得职业尊荣,不但要靠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更要靠无私的爱生情怀和崇高的人格修养。尊师重道从来不是单方面的强行索取,而是在相互尊重、相互关爱、教学相长中孕育出的一种教育品质和人文情怀。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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