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拍友反映:
曹张乡代郡村的问题希望给予后续补充、跟进。第一、就算是他买的,现在不是已经确权了吗?建房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审批呢?还是只要是自家的宅基地就可以想怎么建房就怎么建房呢?第二、图片里的碳、玉米、干材等杂物看不到吗?现在不是创卫期间吗?是不是谁家不用的杂物都可以放到街上呢?都是易燃品,假如着火了谁负责任呢?请相关部门核实管理一下。
忻府区人民政府回复:
拍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反馈至曹张乡人民政府落实,现答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果郭星楼在其自家宅基地堆放杂物,则是宅基地所属人的正常权利。如果郭星楼占用村集体土地堆放杂物,则村委会有责任将集体土地上的杂物与其所有人进行协商处理,确保村容村貌的干净与整洁。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