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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野村两村民趁夜乱倒建筑垃圾受罚
2018年12月14日 11时24分   忻州晚报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获悉,该局利用视频监控,查获了一起趁着夜色偷偷倾倒建筑垃圾的案例。

据了解,11月17日,该局接到市技工高级学校有关负责人反映,有人在学校新校区建设用地上偷偷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施工。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政管理大队立即奔赴现场进行了勘查取证,并通过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及走访,于19日上午确定了倾倒建筑垃圾的两名涉案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依法对该二人进行传唤。

经过调查,10月26日前,城区雁门小区二期南区一标段工地内进行地下车库挖建工程,该施工建设产生1000余立方建筑废土及垃圾无处填埋,工地内土方施工队负责人武某与合伙人卢某某私下商量如何倾倒建筑废土和垃圾,卢某某提出可以将建筑废土和垃圾倾倒在小奇村一处土地内,因他本人对小奇村地理位置熟悉,并得知该处土地已经被人征用,现无人照看。随后,由武某组织10余辆运输车,卢某某安排好运输路线,由自卸车将该施工工地内产生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共90车约1000余方,倾倒在位于九原街与通岗路交叉路口以北一百米处的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项目建设土地内。

针对该二人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政管理大队对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审核认定,该案件武某卢某某两人组织车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对武某卢某某二人进行处罚。

本报提醒市民:忻州是我家,环境整洁靠大家。每个人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角,为“创文”出主意、提意见、做监督、作贡献。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不随意倾倒垃圾,争当文明好市民。

宜居城市让生活更加舒适、文明城市让生活更加充实、绿色城市让身体更加健康,共建才能共享。多行创建之举,要以加快忻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人人争做好市民,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宜居、和谐、活力、绿色忻州出力。(张志远)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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