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忻府区水利局获悉,忻府区东石村村民刘某某,进入主汛期期间在牧马河河道非法挖沙造成水利工程设施损坏,被依法拘留10日。
据悉,5月22日,忻府区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牧马河东石段(原旧东门大桥)下游300米左岸处,有人非法挖沙,损坏水利工程设施。接到举报后,忻府区水利局、牧马河管理处、忻府区公安局滹沱河水利派出所联合行动进行查处。
经查,忻府区东石村村民刘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组织人员在牧马河东石段(原旧东门大桥)下游300米左岸处非法挖沙,造成堤防内边及护岸损坏,经过联合调查组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刘某某涉嫌非法损坏堤防内边及护岸水利防汛工程设施,长度约30米、宽度10米、深度2米。该案以非法挖沙损坏水利防汛工程设施立案查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某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
采访中,忻府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主汛期期间牧马河河道安全畅通,忻府区将损坏的河道已经全部修复好,下一步,将结合“河长制”和清河行动,认真做好河道巡查工作,全力摸排、及时整改,严厉打击各种损坏河道、河堤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河道良好运行。(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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