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未执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违法建设,乐华小区私自在该公司项目用地范围内超建3055平方米三层临街建筑。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依法对该小区违法建设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
经过调查了解,乐华住宅小区项目由保德县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保德房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忻州城区慕山路西,长征路南,土地使用面积9556.0平方米,规划批准建设规模38651.59平方米。2008年4月取得编号为“忻府区国用(2008)字第00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1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5月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2014年11月,该公司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超建3055平米三层临街建筑,属未落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违法建设。
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查处忻州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通知》(忻办发【2016】66号)区域分工的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依法对该小区违法建设进行立案查处。并由防范和查处市区违法建设片区领导组有关负责人对该小区负责人作思想动员工作,使其认识错误,争取主动,将违建部分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片区领导组将组织片区领导组成员单位公安、法院、国土、规划、忻府区依法进行强拆,并公开曝光。市房管局从即日起停止受理一切乐华小区预售手续,并对违规预售行为展开调查。规划、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停止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住建局将以此案例为典型,开展执法教育警示,举一反三,开展对违法建设的拉网式排查,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铲除违法违章建筑。
据悉,截至记者发稿时,经过防范和查处市区违法建设片区领导组有关负责人耐心细致的工作,该小区负责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主动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张志远 杨雅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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