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拍友反映:
静乐县对独生子女有什么政策?能优先就业吗?

静乐县人民政府:
拍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咨询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回复如下:
1、县人社局回复:人社局在发布招聘时,没有任何对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2、县卫计局回复:根据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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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