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林泉)6月26日至27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49人,实出席4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中心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的《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了《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负责人作的专项履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的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会议期间进行了分组讨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全市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王珍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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